第40章 (第1/2页)
宋钰恍然。 哦。 原来她是被搭讪了。 那个女人性格比较强势,见宋钰不说话,又问了一遍,“请问可以加个联系方式吗?” 宋钰摇了摇头,拒绝道:“不可以。” 那个女人直接问道:“你拒绝我,是因为你不喜欢女人,还是你已经有女朋友了?” 宋钰抿了一下嘴唇。 都不是。 她拒绝这个女人,是因为她爱季茗穗。 即使这辈子不能跟季茗穗在一起,她也要为季茗穗守一辈子活寡。 活寡! 那个女人一直在观察宋钰,见宋钰的眼神莫名其妙的燃起来了,她疑惑的眨了眨眼睛。 虽然不知道宋钰此刻在燃些什么,但她确实很喜欢宋钰这款的,于是耐心询问道:“你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?” “万一你跟我接触之后,发现我跟你喜欢的那个人有相似的地方呢。” 宋钰摇头说道:“不可能。” “绝对不可能。” 季茗穗那样的疯子,这世间不会再有第二个了。 如果有,那她可太倒霉了。 这种千年难遇的鬼东西,她要是真能碰到第二个,只能说明她之前得罪过老天,所以老天恨她入骨,为了报复她,才会将她的命运安排的如此凄惨的。 那个女人没放弃,“万一呢。” “我喜欢的人,能把命给我。”宋钰盯着那个女人的眼睛,用一种极其认真的语气询问道:“你能吗?” 那个女人权衡了一下,宋钰长得是很漂亮,但是通过交谈,她感觉宋钰这个人想法太偏激了,和宋钰交往很容易给她带来麻烦。 “那我不打扰了。”那个女人可惜的摇了摇头,起身离开了饮品店。 透过玻璃墙,望着那个女人离开的背影,宋钰轻轻的叹了一口气。 虽然季茗穗在感情上是个偏执至极的疯子、阴魂不散的女鬼,但是她不得不承认,季茗穗也给予了她这个世界上最浓烈纯粹、最亲密至极的爱情。 被季茗穗那样的人爱过之后,她真的很难、甚至根本不可能再爱上别人了。 “唉。”宋钰又叹了口气。 她拿起手机,给应漫发了一条消息。 [宋钰:刚才我喝奶茶的时 候,居然有人跟我搭讪。] [沈兰西:然后呢?吃瓜群众一枚.jpg] [杨晴:然后呢?围观.jpg] 宋钰一惊。 她本来是想给应漫发消息的,结果不小心发到公司群里去了。 “完了。”宋钰皱眉,“这个不能撤回。” [宋钰:不好意思,发错地方了。] 宋钰在群里解释了一下,就去跟应漫私聊了。 [宋钰:我刚才想给你发消息,居然发到公司群里面去了。] 跟应漫私聊的时候,宋钰心有余悸的吸了一口气。 幸亏季茗穗没有重生。 季茗穗也在公司群里,要是季茗穗跟她一样,也重生了的话,那看到她刚才往群聊里发的那条消息,季茗穗肯定会发疯的。 [应漫:我看到了。] [应漫:不过你到底在惊讶什么?还用了“居然”这个词。] [应漫:你那么漂亮,有人跟你搭讪很正常。] 宋钰知道自己长得好看,但是上辈子季茗穗管她管得特别严,不仅不让她去人多、热闹的地方,还不让她交朋友。 她经常接触的那些销售、佣人,也都被季茗穗提前警告、敲打过,完全不敢对她产生任何的想法,她跟季茗穗在一起之后,根本没被别人表白、搭讪过。 所以刚才有人来要她的联系方式,她才会感觉那么惊讶的。 [应漫:其实我之前一直以为你会交个特别有钱的女朋友,从此过上荣华富贵、养尊处优的生活,没想到你却一门心思创业,连个恋爱都不谈。] 宋钰笑了,应漫以为的没错,她上辈子确实交了一个特别有钱的女朋友。 而且她还给这个特别有钱的女朋友,也就是资本大佬季茗穗,当了整整十一年的金丝雀。 [宋钰:你以为金丝雀那么好当呢。] [应漫:确实不好当。] [应漫:我虽然没当过,但是我总看霸总小说,霸总小说里的那些金丝雀,不仅要卑躬屈膝的伺候金主,还要任由金主打骂,日子过得可艰难了。] [宋钰:是吗?] 那她和季茗穗的相处模式,跟霸总小说里完全相反,她和季茗穗在一起的时候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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